班禅七世
见“丹白尼玛”(377页)。
见“丹白尼玛”(377页)。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之一。原件见伯字1078号卷子。按内容此件亦可称“悉董萨部落土地纠纷诉状”。全文37行,系残卷。记载汉人部庸与贵公发生土地纠纷,因不易解决,遂将土地献给藏族官员罗热多赞,后二人由诉讨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殿堂佛供的僧人。蒙古寺庙佛殿供具、供品都有严格规定,须根据不同情况备各种不同供品,供品品种、数量须与经典规制吻合,不能偶缺,亦不得妄增,手续繁复,非一般僧人所能胜任,须委以专人负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塘相拉卡。7岁于拉吉寺从其叔意希噶桑堪布出家为僧。9岁入夏琼寺学习诵经。13岁入讲经院。15岁由阿旺索南堪布授沙弥戒。22岁由阿旺奥赛堪布授比丘戒。奉密宗堪布意希噶
明代地方官署。洪武十二年(1379)二月,以洮州军民千户所升置。属陕西都司。是年一月,洮州(今甘肃临潭)十八族番首三副使舒朵儿、瘿嗉子乌都儿及阿卜商等叛,占据纳邻七站之地。朝廷命征西将
?—360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国从父。东晋永和十二年(356),杀堂侄杨国自立。遣使附东晋。升平三年(359),受晋封为平西将军、平羌校尉、仇池公。次年,卒,子世
碑铭。《西藏图考》题此刻石为《巡边记》。清乾隆六十年(1795)由钦差驻藏大臣松筠、和宁撰文,刻碑,立于江孜教场。立碑缘起系鉴于廓尔喀军入侵时,汉、藏官兵不识敌军来攻路线中之曲多江巩、彭错岭两地为可战
见“都老”(1813页)。
唐时西域康国人。贞观(627—649)初投唐,任石城镇使,驻扎石城(今新疆鄯善)一带,以招西域商贾。上元二年(675),在当地主持兴建弩支、蒲桃、萨毗等9城。至武则天时,其后裔康拂耿延、康地舍拨兄弟尚
见“忽汗河”(1487页)。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