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清仁宗颙琰年号。1796—1820年,凡25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仁宗颙琰(2508页)。
即“田玄”(560页)。
清代以四川大小金川藏族迁京之人编设的佐领。乾隆四十一年(1776),新来男妇189人,连同以前居京旧人39名,合计228名,初编一佐领,入内务府三旗正白旗。以此项人丁原属土司所辖,无辨文字者,拟以内务
即“盖水”(2123页)。
?—177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成衮扎布长子。乾隆十二年(1747),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命在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副盟长。十九年(1754),与赛音诺颜
古地名。亦名黄花堆。即今山西山阴县东北黄花梁。西晋建兴元年(313),鲜卑拓跋猗卢在此筑新平城(小平城),令子六修镇之,统领南部。唐元和四年(809),范希朝置沙陀酋长朱邪尽忠子执宜及其部落居此。
傈僳语音译,意为“卖工”。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贫困农户(刷扒)等为生活所迫,向头人、富裕户等出卖劳动力,以换取生活必需品的一种方式。有临时的和长期的两种。无论哪一种,所受的剥削都较重。一般一个劳动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见“郭不离”(1903页)。
参见“日喀则”(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