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资忠”(1319页)。
明代哈密※哈剌灰首领。武勇善战。曾被土鲁番速檀阿黑麻所俘。弘治七年(1494),从土鲁番归。初为哈密卫都督奄克孛剌向明廷推举7人之1,当另6人受封时,其尚在土鲁番。待归来后,明廷补命其为指挥同知,与拜
1833—189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吉林副都统载耀子。咸丰九年(1859)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参与办理穆宗大婚。光绪六年(1880),以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历兵、刑、户部右侍
见“撒尼泼”(2492页)。
①突厥可汗、西辽皇帝及蒙古一些部首领的称号。又译局儿罕、菊儿罕、菊律可罕、葛儿罕。“罕”又作“汗”。《史集》释为“威武”;《元朝秘史》译作“普皇帝”,意“诸部共主”、“全体之君主”,“犹言大汗也”(《
即“完颜守绪”(1153页)。
参见“札卡提”(432页)。
见“宇文赟”(899页)。
即“兀良哈”(108页)。
见“车凌端多布”(2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