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氏夫人墓碑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史的重要文物。拓片及碑文载于谢启晃等编著《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志》第二辑图版第1页及正文第72页。关于其事迹详见“瓦氏夫人”(288页)。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史的重要文物。拓片及碑文载于谢启晃等编著《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志》第二辑图版第1页及正文第72页。关于其事迹详见“瓦氏夫人”(288页)。
藏语音译,即力役租税。解放前藏族地区的徭役赋税。“岗卓”意为“力役”,指派遣人畜支应差徭;“拉顿”意为“租税”,指用实物、钱财缴纳捐税。归时藏区的徭役赋税,总分此二类。
即“图龙禅”(1435页)。
即“王昭君”(209页)。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藏语音译。后藏地方贵族家族之一。全称班角楞布。家族成员中有:噶准班角楞布索诺木扎什,始见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有关著作。五十七年(1792)奉命往哈剌乌苏地方调查士兵逃亡事;道光十年(1830)
见“叱六于”(543页)。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见“须”(1704页)。
?—177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喀喇玛特系和卓。维吾尔族。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兄阿里和卓子。初隶准噶尔,被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冬,霍集占叛清,欲强胁其归叶尔羌。不从,偕额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穆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庆源南龙北洞。辽灭渤海后迁其民至今辽宁岫岩县东南洋河附近,将穆州所领4县并为一县,称会农,隶辽开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