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渠侯官衙遗址
汉代内蒙古官衙遗址。俗称破城子。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南纳林、伊肯两河间的戈壁滩上。为汉代居延都尉西部防线甲渠塞长官甲渠侯的官衙。遗址大部为砂砾掩没。往西300米,南北排列一字形烽燧和双重塞墙遗迹。1947年,甘肃居延考古队在此进行发掘,在障坞内共掘出汉简6800余枚,实物800余件。木简多为当地屯戍文书,实物主要有弓箭、铁甲、铁农具、货币等。坞南有方形夯土台,为侯官了望哨所。
汉代内蒙古官衙遗址。俗称破城子。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南纳林、伊肯两河间的戈壁滩上。为汉代居延都尉西部防线甲渠塞长官甲渠侯的官衙。遗址大部为砂砾掩没。往西300米,南北排列一字形烽燧和双重塞墙遗迹。1947年,甘肃居延考古队在此进行发掘,在障坞内共掘出汉简6800余枚,实物800余件。木简多为当地屯戍文书,实物主要有弓箭、铁甲、铁农具、货币等。坞南有方形夯土台,为侯官了望哨所。
331—357十六时期羌族首领。字景国。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姚弋仲第五子。雄武多才艺,明察善抚纳,为士众所敬爱,受父命掌兵。后赵石祗即位,拜骠骑将军,护乌丸校尉、豫州刺史,新昌公。后赵亡,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938—977字世隆,五代宋初边将。党项族。折德扆子。后周时为永安军节度使右职。宋乾德二年(964)父卒,以衙内都指挥使、汾州团练使权知府州事。三年,加府州防御使。开宝二年(969),太祖征太原,诣行
1476—1556明代青海西宁东科尔寺创始人。藏族。出生于巴尔康地区(西康)的东科杂尔额地方。幼年拜森巴·扎喜坚赞等为经师,后赴西藏入色拉寺杰扎仓、麦扎仓学习。学成返乡,于原本教寺院本康刚哇旧址,修建
“南天国”年号。1050—1052年,凡3年。详见“侬峒起义”(1462页)。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见“忽汗河”(1487页)。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之长。亦称伊科达、管旗达。汉译族长。总管旗内台吉、塔布囊。《理藩院则例》(六、设官)载:“凡台吉等,每旗各设族长1人,稽察本族内一切事务”。如稽查酗酒、行凶等事。例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
渤海国末王※大諲譔世子。后唐清泰元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十七年,934,《东国通鉴》作天授九年,似误),率众数万(一作数万户)投高丽。高丽国太祖王建待之甚厚,赐姓名王继,附之宗籍,特授元甫,守白州(今称白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