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郡马
藏语音译,亦称“扎洗”。指原西藏地方政府1792年建立的由汉族担任教练的藏军。根据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制定的《藏内善后章程》,从各类领主庄园内拨出3千※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由领种马岗地的差巴(支差的人)出兵差组成地方藏军。凡种1马岗地的差巴,要出1个兵差,应征人的工资、费用及武器,均由差巴出,可免支其他※内差和※外差。
藏语音译,亦称“扎洗”。指原西藏地方政府1792年建立的由汉族担任教练的藏军。根据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制定的《藏内善后章程》,从各类领主庄园内拨出3千※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由领种马岗地的差巴(支差的人)出兵差组成地方藏军。凡种1马岗地的差巴,要出1个兵差,应征人的工资、费用及武器,均由差巴出,可免支其他※内差和※外差。
后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玄之子。曾任建节将军。元嘉十九年(442)五月,宋军进攻仇池,其叔杨难当败奔北魏,自身被俘。旋被宋立为仇池主,与宋龙骧将军、平羌校尉、北
?—1777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寄畅主人。高宗※弘历第四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袭郡王。四十二年卒,谥端。嘉庆四年(1799),追封履亲王。著有《寄畅斋诗稿》。
清咸丰年间东乡族起义。咸丰九年(1859),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东乡族人马阿不(卜)都联合一批穷苦乡亲在东乡首先举起义旗。清政府派河州知州赵桂芳率兵镇压,起义失败,马阿不都等被杀害。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
1833—1893清末回民起义首领。字旭峰,又名崖三。陕西凤翔府崔家洼人。青年时性纯笃、刚方,处事公道,闻于乡里。同治元年(1862)陕西回民任武等起义,组织回民马队以响应,被推为关中西部(凤翔府)回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改隋临振郡置。天宝元年(742)更名延德郡。乾元元年(758)复改振州。治所在宁远县境,辖宁远、延德、吉阳、临川、落屯5县。宋开宝五年(972)改为崖州。隋唐以来汉人陆续移居
见“哈烈”(1630页)。
见“抛石绳”(1057页)。
?—1232或1233蒙古国宗王。又译图类。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四子,※忽必烈之父。尊称“也客那颜”或“兀鲁黑那颜”,意为“大官人”。南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分封时,得民户5千。英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