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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阿什坦孙。康熙二十年(1681)进士。雍正六年(1728),任通政使,兼詹事府詹事,署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一年(1733),迁礼部右侍郎,再迁左侍郎,仍兼掌院学士。乾隆三年(1738),任户部右侍郎。五年,改吏部。八年(1743),因事降内阁学士,后任盛京工部侍郎等。十二年(1747),罢任。著有《大清名臣言行录》。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阿什坦孙。康熙二十年(1681)进士。雍正六年(1728),任通政使,兼詹事府詹事,署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一年(1733),迁礼部右侍郎,再迁左侍郎,仍兼掌院学士。乾隆三年(1738),任户部右侍郎。五年,改吏部。八年(1743),因事降内阁学士,后任盛京工部侍郎等。十二年(1747),罢任。著有《大清名臣言行录》。
见“艾斯木汗习惯法”(438页)。
见“大宁路”(81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书名。金李俊民撰。10卷,内诗3卷,文7卷。俊民,泽州(今山西晋城)人,字用章。承安五年(1200)进士,应奉翰林文字,未几弃官教授。金迁都后,隐于嵩山,自号鹤鸣道人。金亡,元世祖忽必烈征聘不就,卒赠
即“阁罗凤”(1727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元至大三年(1310),置安抚司。至正七年(1347),改为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置宣慰司,隶湖广,治所在今湖南永顺东南。清雍正四年(1726),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作者不详。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书中记载城垣、衙署、营制、将军、协领、副都统、名讳、八旗满洲、蒙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马甲、步甲、马匹、马厂地、操演
?—1236蒙古国皇子。又译曲出、斡赤、阔除。孛儿只斤氏。太宗第三子。曾被定为汗位继承人。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三道攻宋,率军取中道,拔枣阳,徇襄、邓,入郢,掳人口、牲畜数万而还。次年冬卒于军。
藏语音译,吐蕃奴隶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统称。此称出现较早,据史载,大约在止贡赞普时已有此种称为“阐”的奴隶出现。至囊日松赞(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父)时,此种奴隶已成为普遍现象,且从单个奴隶的“阐”,
即“达犴”(19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