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推行的一种寓兵于农的土地经营方式。1662年,郑成功率大军入台驱逐荷兰侵略者,因来台人口骤增,粮食匮缺,命部队分赴各驻地屯垦,自耕自给,故名。士兵们农忙时垦种,利用农隙之时,训
又作“怒官”。清代纳西族、藏族等一些土司委派在怒江地区负责向怒族收纳贡品的傈僳族头人。缴纳贡品分官贡(怒语,傈僳语称“固也”)和贷贡(怒语,傈僳语称“干卡”)两种。前者规定每个家族每年交纳簸箕三个、白
回族族谱名。修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记马氏一支——郑和以后15代之谱系。为研究郑和之族属和改姓(由马氏改郑姓)以及本支发展、迁徙的情况,提供了重要史料。1936年玉溪县李鸿祥,从该县郑和
十六国时北魏与后秦的一次战争。柴壁,即今山西襄汾县西南汾河东岸柴庄。北魏天兴五年(402)六月,后秦姚兴遣义阳公姚平和尚书右仆射狄伯支等率步骑4万攻魏,拔乾壁(今山西临汾南汾水东岸),兴自将大军继之。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东南准格尔旗。牧地东界归化城土默特地,西界右翼中旗,南界榆林卫边城,北界右翼后旗。唐属胜州,宋入西夏,明初为榆林左卫地,后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
见“佛满洲”(1097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洞阔寺。在青海湟源县。清顺治元年(1644),由四世东科尔活佛多居嘉措创建。雍正元年(1723),毁于罗卜藏丹津之乱。乾隆元年(1736),由五世东科尔索南嘉措移建于今址。为与西康母
见“拓跋他”(1356页)。
?—1724清代后藏贵族。藏族。噶伦才仁旺杰之父。掌管拉萨北部达隆地区政教大权。康熙五十三年(1714),被拉藏汗委任为门达旺地区军官,随军征不丹,捍卫边境,受嘉奖。五十七年(1718),厄鲁特蒙古准
赫哲族旧时萨满教宗教仪式。赫哲语音译,“鹿神”之意。又称“萨满温给论”,意为“跳鹿神”、“跳路神”、“跳太平神”等。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每年农历二三月或七八月间以村为单位举行,也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