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社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
书名。清那彦成撰。子容安辑。80卷。该书是作者任西宁办事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直隶总督、户部侍郎、刑部尚书等职时的奏疏汇编。奏议始于嘉庆四年(1799),止于道光十一年(1831)。书中对张格尔叛乱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汉称。自称“甘迪门”,意为“山人”。过去对依靠租种“山主”山地为生的瑶族的称谓。所租土地多是贫瘠的荒山,因自然环境限制,一直保留“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解放前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东部鲜卑部落名。亦作末那娄、莫耐娄,或误作“莫多娄”。西晋元康七年(拓跋禄官四年,297),该部大人倍斤率部入居辽东,并投拓跋氏。后随北魏徙居代郡(在今河北蔚县西南至山西大同一带)。北魏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
1186—1241蒙古国第二代大汗。又译斡歌歹、谔格德依等。乞颜·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三子。初随父征服漠北诸部。太祖六年(1211),随军南下攻金,与兄米赤,察合台统右军,取云内、东胜、武州、朔州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铜币名。五铢钱重五铢(汉时二十四铢合一两,十六两合一斤),上有“五铢”二篆字故名。最初铸于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东汉、蜀汉、晋、南齐、梁、陈、北魏、隋等皆有铸造,重量、形制、大小
明朝和元军的一次重要战役。洪武元年(1368),明军攻取元大都(今北京),北定中原。明太祖旋命大将军徐达等移师晋、秦,与副将军冯宗异等会合,取陕西、甘肃、宁夏地区。二年五月,庆阳(今甘肃庆阳)元将张良
1654—1722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世祖福临第三子。1661—1722年在位。年号康熙。顺治十八年(1661)嗣位,时年8岁,由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辅政大臣代理国政。康熙六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