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实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实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吉林市东伊什河畔伊什站。宣德八年(1433)七月,又奉命赴福余等卫招抚,深受明廷信任。有明一代,该卫屡朝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实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吉林市东伊什河畔伊什站。宣德八年(1433)七月,又奉命赴福余等卫招抚,深受明廷信任。有明一代,该卫屡朝贡。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清朝将领。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乾隆二十年(1755)附清。二十二年(1757),随清军征阿睦尔撤纳,以功获卓哩克图巴图鲁号,授二等侍卫。二十五年(1760),受命徙居伊犁,统辖自哈萨克、布鲁特(今柯
?—1432明代撒里畏兀儿首领。又译散西思。明洪武四年(1371),任曲先卫指挥同知。永乐二十二年(1424),因与安定卫指挥哈三之孙散哥劫杀朝使,遭都指挥李英攻击,逃遁。宣德(1426—1435)初
渤海国王城。清文献亦作“辉罕城”。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城西南渤海镇东京城。亦为唐置忽汗州都督府、渤海上京龙泉府治所。王城原在“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唐天宝(742—756)中,渤海王大钦茂
河流名。即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境内塔布河(锡拉木林河)。东晋太元十一年(386),拓跋鲜卑首领拓跋珪在此搜集旧部,召开部落大会,即代王位,复代国。二月徙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天兴二年(3
?—1838清朝将领。蒙古正红旗人。拜俞特氏。初在乌鲁木齐驻防。嘉庆十三年(1808),由笔帖式补骁骑校。十四年升防御。十五年,升佐领。十八年(1813),迁前锋章京。十九年,迁翼长。二十四年(181
即“完颜乌带”(1149页)。
郡名。西秦置。故治在今青海东南境。据《一统志》载:“洮水出漒台山,兼漒川之名,其地亦谓之洮漒。其西接黄沙,亦谓之沙漒、”。沙漒在洮漒之西,二者均兼漒川之名。本吐谷浑地,一度被西秦侵占,后吐谷浑复夺回其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