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引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
北魏、东魏羯胡首领刘蠡升年号。525—535年,凡11年。
藏语、蒙语、满语都作“差役”解。源于突厥语。在藏族地区,指旧时农奴向地方政府或各级领主所支应的各种差役,包括人役和畜役,总称乌拉差,是农奴一项十分繁重的负担。民主改革后,已废除。在蒙古地区,元朝已有此
参见“太和公主”(274页)。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
明初云南大理领主。白族。大理人。末代大理总管※段明长子。洪武十五年(1382),明将蓝玉,沐英等攻破大理,与大理总帅段世及弟苴义同被俘(一说其父亦在被俘之列)。十六年,兄弟同被押送至明京师(今南京),
组合词ulusbigi音译。 “兀鲁思”(ulus),蒙古语,原意为“百姓”、“大众”,后引伸为“国家”和“领民”、“领地”。“别吉”(bigi~begi),蒙古语意为“公主”,蒙、元皇室及诸王之女称
①古城名。即今辽宁省兴城市。明为宁远州城。位于渤海北岸汤沙河与女儿河之间。是今东北通向华北交通要冲。原属广宁(今辽宁北镇县)前屯、中屯二卫地。明宣德三年(1428)建。分内外二城。内城周5里余,高3丈
党项族首领李继迁攻取宋灵州的战争。宋以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为防御党项的军事重镇,粮秣需从关中与环州(今甘肃环县)和庆州(今甘肃庆阳)等地调运,十分不便。至道二年(996)李继迁于灵武西南的洛浦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