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义国师
见“西壁智海”(706页)。
见“西壁智海”(706页)。
1740—1810清代蒙古族文学家和翻译家。察哈尔部人。自幼在察罕乌林苏默(白山寺)当喇嘛。通蒙藏语文,学识渊博。一生从事翻译和著述工作。曾以藏文写成10卷本作品集,在寺内印刷出版。对民间史诗《格萨尔
见“亦思马因”(873页)。
即“黑水州都督府”的省称(2231页)。
1600—1646清初将领。满族。瓜尔佳氏。清初五大臣※费英东第七子。初隶镶黄旗满洲,后改隶正黄旗。天聪元年(1627),随征察哈尔,攻宁远城(今辽宁省兴城市)。三年,随皇太极伐明,进逼北京,以战功晋
1018—1052字广孝。宋代边将。党项族。※折惟忠子。天圣二年(1024)随父任为三班奉职。景祐中(1034—1037)改右侍禁。父逝,兄继宣嗣州事。宝元二年(1039)兄被黜,继闵升西京作坊使,嗣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书名。清毛奇龄(号西河)撰。成书于康熙朝,共15卷,主要记述明代“自洪武暨崇祯一十六朝二百七十余年之间”湖广、贵州、四川、云南、两广等省土司的沿革、背向,及朝廷剿抚恩威政策的利弊得失等史实,对研究明代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汉属国大且渠(大首渠)。匈奴人。武帝元鼎五年(前112),以击匈奴有功,被封为昆侯。卒,子乃始嗣。
古族名。戎人之一支。《史记索隐》引韦昭云:“义渠本西戎国”。《风俗通义》:“义渠,狄国”;也有称其为白狄种者;一说为羌种。《竹书纪年》:“武乙三十年,周师伐义渠。”春秋时居住于今山西、陕西交界汉西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