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明清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改为干崖长官司,以土酋曩欢为副长官,自此三年一贡,不绝于朝。正
参见“雅”(1774页)。
书名。蒙文佛教史书。青海蒙古族松巴堪布益西班觉撰。清乾隆十三年(1748)成书。两卷,515页。叙述印度、西藏、蒙古佛教源流,及寺庙、高僧、教派、佛经翻译等,并附年表。对元、明、清蒙藏佛教关系研究提供
①古代夏族及以后的汉族对周边各民族的泛称。又常在前加数字“四”,称“四夷”,即东、南、西、北四方的夷人。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以夷蛮戎狄配四方后,遂有了以泛指一方族称的东夷、南蛮、西戎、北狄来释“四夷”。“
清内蒙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北部。牧地东界阿巴哈纳尔旗,西接苏尼特旗,南邻察哈尔正蓝旗,北临大漠。元属上都路。明代,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居此,号所部曰阿巴噶。原役属于察哈尔,后畏林丹汗
摩崖名。金大定七年(1167)以女真字刻于摩崖上,追述收国二年(1116)在番儿必罕设立谋克事。因位于吉林省海龙县(今梅河口市)小杨树乡庆云堡村,故又名“海龙女真国书摩崖”、“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等。
清初天文学家。字长公,江南徽州府新安卫(今安徽省歙县)人。回族。明时为新安所千户。崇祯十年(1637),因弹劾大学士温体仁、给事中陈启新、遭廷杖,谪戍辽西。清顺治(1644—1661)中,以德国人汤若
藏语“chos skyung”的音译,意为“降神人”、“护法”;清译“吹忠”或意译“神汉”。旧时藏族对专事作法降神的宗教职业者的称谓。男女兼有。旧时西藏地方大至活佛转世、确认、重大事件的抉择,以及求雨
元代宫廷祓灾迎福礼俗之一。亦称白伞盖佛事。至元七年(1270),元世祖忽必烈纳帝师八思巴建议,于大明殿御座上安置一顶白伞盖,以金粉书梵字于其上,意为“镇伏邪魔护安国刹”。是后每年二月十五日于大明殿行启
十六国时期西秦将领。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鲜卑人。乞伏氏。西秦主乞伏乾归弟。封广武将军。西秦更始四年(412),因兄乞伏国仁子公府弑乾归,与乾归子炽磐引兵讨之,败公府于大夏(治今甘肃广河县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