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爰部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书名。清初回族学者※马注撰。10卷,康熙二十二年(1683)成书。作者一生专攻伊斯兰教典籍,以其研究所得,撰成此书。全书由译、著两部分组成,著作主要是有关宗教哲理、教义、民俗方面的论述。涉及面广,论究
见“敌烈部”(1882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识克图济农孙,辅国公阿喇布坦扎木素受封为札萨克,掌旗务。下分5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鲁察布拉
见“拂涅部”(1375页)。
1621—167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靖定贝勒芬古(又作费杨武)第四子。顺治二年(1645),封辅国公。屡从军征战,颇著军功。从顺承郡王勒克德浑征湖广。五年,从郑亲王济尔哈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的土地租赁保证金。※曲诺等级以定租的形式领种土目的土地时,需预先交一定数量的银两,如领种1※自楼土地,交纳8至10两银子。不愿继续租种土地或迁走时,不
古籍名。亦作《交趾异物志》、《南裔异物志》。1卷。东汉议郎杨孚撰。主要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特有的动、植物的形状、习性和矿物资源等等。原书已佚,但后世多有收辑,对研究古代岭南风物颇有价值。
见“祭索罗杆”(2089页)。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1902—1949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领导人之一。又译伊斯哈克伯克,全名伊斯哈克拜克·穆依诺夫。新疆乌恰县人,柯尔克孜族。幼时就学于经文学校。16岁被荐举为部落伯克。1925年应募至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