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车凌”(277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金代河阴县黄河神庙。在今河南荥阳县北。大定二十七年(1187)敕号。详见“昭应顺济圣后”(1649页)。
清代阿拉伯文书法家。回族。姓花,佚其名,中国穆斯林尊称之为“花爸爸”或“花巴巴”,即“老人家”或年高德劭的贤者之意。约乾隆、嘉庆年间在世。曾在北京等地任教长,精通《古兰经》和阿拉伯文。是中国伊斯兰教界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蒙古部名。明代译作“袄儿都司”或“阿尔秃斯”。原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达延汗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居河套,掌右翼,为鄂尔多斯济农。子衮必里克墨尔根于明嘉靖(1522—1566)中继据其地。有子9人分牧而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一译罗卜札。※达瓦齐长子。乾隆二十年(1755)受清军追击,随父自格登山(今新疆昭苏县境)逃奔乌什,被乌什伯克霍集斯擒执,献于清,遂落籍北京。授公品级,赐乾清门行走。二十四年(
?—1355元朝官员。字正道。畏兀儿人。父长喜官浙西江东道廉访使,遂家居常州宜兴。博通经史,尤工小篆。以荫授宁国路判官。至正元年(1341),改泰和州达鲁花赤。书10字于楹间,谓“俸薄俭常足,官卑清自
清代西藏错那宗在门隅地区所置的税务机构。19世纪中叶设置。藏语音译,意为“税务所”。设所有两:一为勒布贡日措的麻玛村,称“勒粗康”,主要管理邦金、达巴及不丹等地过往客商的税;二为棒拉口附近的肖站,称“
旧时满族习俗,对夏历正月初六的一种节令称呼。流行于京师及东北地区。每年新春初一至初五,有接神、拜年、祀财神、打鬼等各种活动,所有店门均要关闭,并严禁妇女往来串门。初五叫“破五”,从此开禁。初六叫“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