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段就六眷”(1700页)。
即“固姑冠”(1431页)。
兽毛皮褥子。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黑龙江省逊克和爱辉县地区,则分别另称“奥沙师克吐恩”或“滑黑师克吐恩”。一般用狍、鹿、犴腿皮制作,因其不易掉毛。用狍腿皮作,一条需用80
即“客失的迷”(1752页)。
明代哈密头领之一。正统(1436—1449)初,叛离哈密。五年(1440),与捏列骨率兵围哈密,被新迁于把思阔(巴里坤)之忠勇王也先土干(金忠)弟猛哥卜花所败。八年(1443),又助瓦剌也先太师将奄克
见“山寨夷”(119页)。
参见“羽奴思”(939页)。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又译赉哈木图拉、赖黑木图拉、喇依罕木图拉。维吾尔族。新疆乌什人。四品伯克额色木图拉子。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奉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伯克阿布都拉命,运送沙枣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汗车凌女婿达玛率属众40余户降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