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银地
指出租佃种以收取租银的土地。内蒙古察哈尔草原从清朝中期开始放垦,出现商都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明安旗、太仆寺右旗和左旗、多伦旗等出租佃种的地区,这些租银地多为旗地、庙地、学田地、私人地、随缺地5种土地,土地所有权多属旗、庙、私人。租地的农民只有耕种使用权,交纳固定的租额。
指出租佃种以收取租银的土地。内蒙古察哈尔草原从清朝中期开始放垦,出现商都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明安旗、太仆寺右旗和左旗、多伦旗等出租佃种的地区,这些租银地多为旗地、庙地、学田地、私人地、随缺地5种土地,土地所有权多属旗、庙、私人。租地的农民只有耕种使用权,交纳固定的租额。
见“莎车”(1827页)。
①(?—169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初任笔帖式,累迁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经议政大臣等疏荐,练习部务。“三藩”叛后,专司军机文檄。以勤劳详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二十年,擢光禄寺卿
藏语音译,意“游民”。旧时西藏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指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劳动能力,而主要依靠不正当方法,如行乞、卖淫、偷盗谋生者。与内地“游民无产者”不同的是在民主改革前仍保持着对农奴主的人身依
1508—1580明代藏传佛教高僧。壤塘曲尔基寺(位于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第二世活佛。壤塘杜曲河流域许青达木宗人。藏族。出身贵族家。10岁受居士戒,学习佛典,13岁被确认为杰瓦尚波转世,于
书名。两粤山水民俗民族志。不分卷(一作3卷)。清张心泰(江苏江都人,汉族)撰。约成书于光绪八年(1882)。篇幅较大,内容记述两粤山川、名胜、物产、民俗、民族等。记贺县的瑶族、广西土司地区的壮族及海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玛延山卫。永乐四年(1406)置。旧说其地即玛延达巴罕,在吉林城南100余里,今有人定在今吉林市南马烟岭附近。
见“怀仁可汗”(1117页)。
见“移剌羊哥”(2067页)。
河北真定人赵佗入主南越后自称。秦末天下大乱,南海龙川县令赵佗乘机以武力兼并桂林、象郡,于汉高祖四年(前203)建立南越国。因身处越人居地,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除以当地故俗管理其地外,并亲“弃冠带”,仿效
见“剖阿里”(19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