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宇巴
见“通巴”(1967页)。
见“通巴”(1967页)。
?—1271元朝官吏。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至元(1264—1294)初,任云南王忽哥赤属下、大理等三十七部(云南诸部)都元帅。控云南军政大权。至元八年(1271),与阔阔带、阿老瓦丁、亦速夫等密谋夺王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四十年(1775),恭格族弟巴雅尔拉瑚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分设4佐领,隶巴启色特启勒图盟,归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兼辖。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在南
见“慕容曦皓”(2441页)。
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清辅国公罗卜藏第四子。雍正中,奉命袭父爵。九年(1731),受兄巴济裹胁,潜逃准噶尔,游牧于特穆尔图淖尔(前苏联境内伊塞克湖)一带。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抵伊犁
见“萧速撒”(1997页)。
元代路名、驿站名。即原抚州。中统三年(1262)十一月,升为隆兴府。十二月,在此建行宫,后升为路。皇庆元年(1312)十月,改为兴和路,治所在高原县(今河北张北县)。辖宝昌州和高原、怀安、天成、威宁四
藏语音译,意为“大少爷”。原西藏地方政府时,※噶伦或大贵族子弟的衔位。他们一出生就有四品官的位置,到13岁时,头上便可梳髻,带金质※格乌(佛盒)。西藏地方政府一切职务先由其挑选,他们在任政府职务时,虽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1892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