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和硕特北左末旗”(1452页)。
清代地名。一作普禄乡。故址在前苏联境内的黑龙江下游东岸伊尔库特斯科耶稍南,或说在波卡罗夫卡附近。为清代黑龙江下游各少数民族向清朝缴纳土贡、三姓副都统派官员代表中央政府接受贡物并“赏乌绫”的地点之一。
元统一全国后,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少数民族地区则兼有控扼之意。其在云南行省,先后置军民屯共达12处。中大理、金齿等处于至元十二年(1275)拘刷漏籍人户置民屯,二十六年(1289)
见“银锭台吉”(2064页)。
清官署名。见“西布特哈”(701页)。
书名。周希武撰。是书为作者1914年随民国政府勘界大员周务学在玉树的考察记。全书原分上、下两卷,附宁海纪行一卷。1919年商务印书馆刊行。因印数有限,198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根据吴均校释重新印制发行。
海南岛黎、苗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1939年冬,日寇先后侵占海南岛沿海城镇后,继续向岛内“蚕食”和“扫荡”。采取不抵抗主义的国民党大批军政官员纷纷逃进黎、苗族聚居的五指山区,肆意奸淫掳掠和滥
西夏军队职官。在将佐之下,小首领之上。有权正首领。
见“木束河卫”(259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