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田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或田丁中升任,人身仍隶属于土司,领田自耕自给,可免服役,在田丁或家奴中具有一定权势。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或田丁中升任,人身仍隶属于土司,领田自耕自给,可免服役,在田丁或家奴中具有一定权势。
见“答里巴”(2239页)。
?—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乌巴岱长子。号达尔玛什哩。康熙十四年(1675),遣使贡于清。二十五年(1686),以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珲多
唐时为东北四族归附所设之四都督府。两番指※契丹和※奚,黑水指※黑水靺鞨。奚置※饶乐府,契丹置※松漠府,渤海置忽汗州府,黑水靺鞨置黑水府。
见“外差”(575页)。
?—1320元初大臣。契丹族。原属石抹氏。为檀州知州※萧哈剌帖木儿子。忽必烈汗时,曾从皇孙铁穆耳(成宗)北征,授檀州知州。历任礼部郎中、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知中山府,任内有政绩,颇获民赞。武宗海山时,
即“稽胡”(2512页)。
吐蕃统一前今拉萨东南部工布地区小王。名尼雅墀。※止贡赞普长子。其父被属下小邦首领洛昂达孜杀害后,被流放到工布。工布在十二小邦时原有小王存在,其至该地后,被推举为王。该王系一直存留后世,赤松德赞及赤德松
见“哀册”(1717页)。
?—1756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策妄多尔济那木扎勒同高祖兄弟。初游牧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噶勒藏多尔济附清。是年秋,阿睦尔撒纳举兵反清,偕从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