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辽金元地方政区名。天显元年(926)七月后,辽改渤海扶余府置。史载辽太祖灭渤海还,至此有黄龙出现于子城上,是日阿保机死,因得名。辽景宗保宁七年(975),府卫将渤海人燕颇据其地反辽,府废。开泰九年(1
?—1819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七世。西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为出任西藏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出生察木多嘉木凌附萨冈地方。嘉庆十三年(1808),为九世达赖隆多嘉措
见“敖洛克腾”(1795页)。
①清咸丰年间新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是清朝地方官员和当地伯克残酷压迫和剥削农民引起的。道光(1821—1850)年间,库车伯克掠夺土地问题已日渐严重。仅阿奇木伯克皮鲁斯1人,侵占官田和民田便达1600余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古河流名。又称熊溪。汉武陵郡内五溪之一。源出许山运水。溪在移山北,夕中风雨,且而山移水南,故山名亦称移山。下注沅水。昔为※五溪蛮所居之地。
见“大行”(76页)。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
金代兵种之一。金宣宗时(1213—1223),由河朔诸路回纥及乃满(即乃蛮)、羌人、吐谷浑和被蒙古俘掠逃归的汉人组成。不问鞍马有无、译语能否,选骑射优者充当。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统之。待遇优厚,粮饷
见“东京户部使司”(5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