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译作讷克布,职司为“管理营造,稽查匠役”。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译作讷克布,职司为“管理营造,稽查匠役”。
即“瑠璃王”(2419页)。
?—835唐朝宰相。字广津。先世为乌丸王氏。一说系太原名望汉王霸之后裔。左补阙、温州刺史王晃子。博学好古,工属文。贞元八年(792),擢进士,登宏辞科,任蓝田尉,进起居舍人。元和三年(808),取怒宰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即“觱篥”(2547页)。
清初将领。满族,显祖宣皇帝孙,追封笃义贝勒巴雅喇弟三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授三等子爵。随贝勒阿济格迎察哈尔来降之土巴济农。九年底,授镶黄旗都统。清崇德元年(1636),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征明,略
即“库力甘”(1109页)。
见“鹘里尀”(2452页)。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处”。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僧官的机墈。设仲译钦布(大秘书)4名,均为四品僧官。初凡僧官的培养、任免、升调,皆由其拟具名单,呈请噶厦转呈达赖喇嘛或掌办商上事务者核准任用。乾隆五十六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恭忠亲王※奕訢次子,钟端郡王※奕詥嗣子。同治三年(1864),封不入八分镇国公。七年(1868),袭贝勒。光绪十五年(1889),加郡王衔。二十六年(1900),革爵,归宗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元朝时,置偏桥中寨蛮夷军民长官司、德胜寨偏桥四甲等处长官司、施秉前江等处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以偏桥中寨故地置偏桥长官司,以施秉前江故地置施秉蛮夷长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