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林河
清代新疆河名。中亚锡尔河上游。唐代称真珠河。清《西域水道记》云:纳林河西流,有喀喇河自北来汇后,凡西南流四五十里,折而西北流四百余里,始出中国境外。原为中国新疆河流,后被沙俄并吞。即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纳伦河。
清代新疆河名。中亚锡尔河上游。唐代称真珠河。清《西域水道记》云:纳林河西流,有喀喇河自北来汇后,凡西南流四五十里,折而西北流四百余里,始出中国境外。原为中国新疆河流,后被沙俄并吞。即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纳伦河。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检查会计,审核有关单位每年账目收支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见“耶律罨撒葛”(1328页)。
1792—187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藏族。系二世策默林活佛。生于甘南卓尼。嘉庆二十四年(1819),奉命赴藏任甘丹赤巴,充当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正经师,赐“诺门罕”名号,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辉特台吉达玛璘从叔父罗卜藏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随杜尔伯特部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后定牧于科布多北
1478—1529明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生于西藏山南泽当地方(一说生于安多)于泽当寺出家。16岁入色拉寺习修各种经典,先后拜贡钦·顿月贝旦、聂顿班觉隆珠、顿巴克珠等高僧为师,学习《波罗密多》、《量释
①清代蒙古地区城名。雍正十一年(1733)左右置。以地多杨柳,故名。位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中后旗北乌里雅苏台河和齐格尔苏台河间(治今蒙古扎布哈朗特),为定边左副将军及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驻次之所。乾隆二十
?—1731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三等男斐雅思哈之孙,都统素丹之子。康熙四十年(1701),袭父爵三等轻车都尉,任护军参领。五十四年(1715),以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入掠哈密北境
契丹语音译。“通好”、“和好”之意。参见“斡勒”(2314页)。
藏语音译,意为“远处的珞巴”,※卡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距离藏区较远,交往较少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指珞瑜腹心地区及靠近南部边境地区的各部落,如墨脱县南边的※巴达姆、※希蒙,米林县南面的※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