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赶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约春秋末※蜀人首领。名芦保。卢帝子。为蜀国开明氏第三世王。曾帅众攻至青衣羌之地(在今四川芦山县),称雄于僚、僰。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坠斤部为万丹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剌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天万岁通天元
古代瑶族聚居地之一。据《宋史·蛮夷传》:“其地东接潭,南接邵,其西则辰,其北则鼎、澧,而梅山居其中”。“其人皆槃瓠子孙”,宋时多纳土内附。熙宁五年(1072),章惇檄谕开梅山道,以山地置安化、新化2县
见“乌思藏十三万户”(353页)。
参见“署飒可汗”(2359页)。
参见“衮布”(2091页)。
?—1397云南景东傣族首领。明洪武(1368—1398)间,明军至楚雄,纳款。大理平,受招谕,至楚雄献铠仗、马匹及元所授牌印。明置景东府(治今云南景东县),以其为知府。洪武十八年(1385),遣弟阿
1852—1917清朝大臣。字清弼。蒙古镶兰旗人。巴岳特氏。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出任山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调出山西冀宁道,晋按察使。迁湖北布政使。二十六年(1900),任湖广总督。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授龟纽银印。至大四年(1311),亦思丹受封。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率部驻屯于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子越质诘归、弟子越质复半及部众5千余人被俘,势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