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子
见“罗”(1414页)。
见“罗”(1414页)。
元代管理诸路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取南宋各地,曾先后设置诸路之释教总摄、总统等僧官。二十八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庆州辖县之一,“永安”与“英安”音近,今有人认为县治故址即今吉林省珲春县西北英安村。辽太祖灭渤海后,迁其民于今内蒙古敖汉旗东北,仍用其原名置县治之,属辽降圣州。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族名。汉族对哈尼族中自称为哦怒的称谓。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满语音译。“恩赐”的意思。涉及此词的清事记载,有的因词中有“食”字样,误解作食品,如说“赐克食几次”,实属叠用汉、满文的“赐赐”两字。若表达原语意,应作:蒙克食(恩赐)御膳若干品。
藏传佛教寺庙。俗称“黄庙”,又称“亲王四苏木庙”。位于新疆乌苏县八音沟。清同治年间(1862—1874),由帕勤塔亲王和棍噶札勒参主持修建。有哲学、医学和历法学三院,呼图克图住持。解放初有喇嘛200余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1607—1677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四、五岁时跟兄长曲哇仁波且学习诵读经文,7岁授居士戒,10岁出家为僧,取名噶登措尼。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师徒同赴西藏,在噶丹寺朝拜达龙扎巴,受沙
珞巴族部落名。又称都都。藏族称之为“丁珞”,门巴人称“札纳”,西方文献称“朱利嘎答”,意为“剪发的人”,或称“米什米”。据察隅义都人称,其祖先从巴塘一带向西南迁移至察瓦弄,然后向西再迁至波中、阿古雅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