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则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即满文经馆。乾隆间于禁中所设译馆。清高宗弘历以汉文、蒙文佛经译本有失本真,难得秘旨,存意重译为满文,俾句明而意达。乾隆三十七年(1772),遂设清字经馆于西华门内,命章嘉国师(即章嘉喇嘛,西宁人,章嘉
蒙古语对河流的称呼。清代汉籍文献中多用此称。如伊犁郭勒、吹郭勒、图斯郭勒、塔拉斯郭勒等是。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小河则称为“布拉克”。参见“布拉克”(465页)。
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
见“胡禄屋阙部”(1582页)。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为天乐署。
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图形文字。“东巴”是纳西语,指从事传统宗教活动并能诵经的经师名称。他们称此文字为“森究鲁究”,意为“木石的记号”,见木刻木,见石画石。文字起源何时,无确切记载。现存石刻《木氏历
见“卜寨”(18页)。
1792—187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藏族。系二世策默林活佛。生于甘南卓尼。嘉庆二十四年(1819),奉命赴藏任甘丹赤巴,充当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正经师,赐“诺门罕”名号,
我国哈萨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省阿克赛哈萨克自治县,使用人口约111万(1990年)。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及原苏联的其它地区约有790万人(1989年)使
?—412十六国时期西秦国君。陇西鲜卑人。※乞伏国仁弟。晋太元十三年(388),兄卒,被推为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河南王,改元太初,迁都于金城(今甘肃兰州市西北黄河南岸)。次年,受苻登册封为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