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琚
解放前京族地区村寨文书称谓。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经济帐目和宗教活动捐献的收支等工作。任期为3年,期满可得渔箔一所作报酬。
解放前京族地区村寨文书称谓。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经济帐目和宗教活动捐献的收支等工作。任期为3年,期满可得渔箔一所作报酬。
亦作古木河卫,见“可木卫”(491页)。
即“土别兀惕”(69页)。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见“乌古部”(332页)。
渤海王国大臣。仕于宣王大仁秀时。唐宝历元年(日本天长二年,825)冬,时官政堂省少卿,奉命率103人访日。十二月抵隐岐登陆。因日方前已约定12年一通聘,此行未届期,适同行释贞素携日留唐学问僧灵仙托寄经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嘎央,意为“低骨头”、“黑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达把朗”(白骨头)相对称,指※麦让、※伍布和※涅巴三个等级。
见“契丹枢密院”(1566页)。
傈僳语音译。亦称“司扒”或“搓吾”。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的村寨头人。每个村寨皆有1人。由村寨中孚众望的长者担任。通常非世袭,亦不经过民主选举。职责是:对内排解纠纷、领导生产、主持祭祀,充当男女结婚证人
见“扭达”(10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