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卜柯依汗
见“头克汗”(631页)。
见“头克汗”(631页)。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即“讷北室韦”(920页)。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修成,连同太
布依族传统戏剧之一。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相传始于清同治年间(1862—1874)。本为云贵两湖汉族民间戏种,亦称“跳花灯”。传播到布依族地区后,经过改革,吸收广西汉族民间“彩调”的步法和表演技艺,逐
西夏军队中直接作战的正规士兵。地位最高的军卒。西夏男子15岁为丁,二丁中取一人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如牧主正军有官马1、弓1张、60支箭、箭袋、枪1支、剑1柄、囊1、弦1根、长矛杖1支:而农主
官名。总旗系明代千户所的低级军官,在百户之下。明清在青海、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授投诚之当地头目任此职,令其谨守疆土,约束土民,服从征调,为武职小土官。准世袭。
书名。即西夏实录。因西夏皇族先祖曾受唐赐李姓,故名。天盛十三年(1161)仁宗立翰林学士院,始命学士王佥等掌史事纂修,今不传。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末等之称。秩视武职正四品。顺治六年(1649),始立此爵,位居九爵(崇德元年、1636创设)之末※奉国将军之后。十年(1653),定奉恩将军子孙世袭此爵。乾隆十三年(1748),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