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古族名。今傣族部分先民在唐代的别称。傣语“勐”之异译,意为“地方”、“平坝”,即“住在坝子里的人”。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分布在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孟连、耿马、临沧一带。以居
见“锡伯渠”(2364页)。
书名。清代官修史书。乾隆四十二年(1777)大学士阿桂等奉敕撰修,次年竣。20卷。全书分4门:(一)部族(卷1至卷7),上溯肃慎以及挹娄、勿吉、靺鞨、完颜诸部和相邻的索伦、费雅喀等部的兴衰;(二)疆城
即“太鲁水”(273页)。
见“蒙格”(2324页)。
瑶族一支系。清康熙朝已向官府纳粮,又称“粮瑶”;又因男子发髻在头顶正中,也称“正瑶”。分布于广西大瑶山南部及东南角。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解放前人口不多,占有山地东西约达百里,南北二三十里不等
见“尉元”(2130页)。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居今宁夏北部。秦穆公时臣服于秦。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至其地时,该族献五足牛于秦王。后西迁。
即一般旗地。清代八旗官兵所拥有的田地与庄屋。(1)清入关后,经朝廷3次大规模圈地分拨,京旗官兵人等计拥有畿辅老圈地亩140 158顷,各户皆分得一份数额不等的旗地,以本身子弟从农或令户下奴仆耕种,多数
见“蒲速”(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