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冈长官司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改土归流。以其辖地入大庸县。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改土归流。以其辖地入大庸县。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一作“章朗六部”。藏语音译, “章朗”为河名(又称“鲍罗里河”),意为“蚊(蜂)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六措为:申略措、桑德措、里措、南西天德邦措、曲措和德让措。
南诏名产。又称红藤杖或朱藤杖。《太平御览》卷995引《云南记》云:“云南出藤,其色如米,小者以为马策,大者可为柱杖。”传说赤藤杖乃赤龙胡须所变,滇池水神将此献给人间。韩愈的《赤藤杖歌》有“共传滇神出水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1664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舒穆禄氏。额驸扬古利孙,塔瞻子。顺治四年(1647),袭父一等公爵。八年(1651),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660),授定西将军,与都统卓罗等率禁旅,会同吴三
?—1402明代云南武定府土官。彝族。武定军民府(治今云南武定县东)女土知府※商胜子。洪武二十二年(1389),以母病替职。二十六年(1393),钦准袭土知府职。建文四年(1402),赴京朝贺期间病故
杂记。桂馥(字米谷,号雩门,山东曲阜人)撰。1卷。嘉庆二年(1797),馥任云南永平知县,此为其在滇足迹所到之记事,收入其所著《札璞》,列为卷10。嘉庆十八年山阴李柯溪刻之。此刻本已难得。光绪九年(1
见“达什东多布”(736页)。
见“敕勒”(1983页)。
元朝大臣。唐兀人。乞台普济子。初事晋王甘麻剌,以谨敏称。大德四年(1300),转事海山于潜邸。十一年(1307),武宗即位,授资德大夫、翰林学士承旨。十月,进荣禄大夫,遥授平章政事,行大宗正府也可札鲁
我国布依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使用人口约212万。主要分布在贵州省黔南和黔西南两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安顺地区及贵阳市郊。布依语分为黔南、黔中和黔西3个土语,或依次称为第一、第二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