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720—794唐代佛教高僧。原籍西域。后因祖父徙居扶风郡凤翔(今陕西凤翔县),遂称凤翔人。俗姓石。至性悬解,明智内发,大璞不耀。30岁时入蜀,谒无相大师,利根顿悟,深得大师器重。后德充慧广,郁为禅宗。
蒙古语音译,意为“卜骨”。用以占卜吉凶、祸福。流行于内蒙古巴林草原一带。即将绵羊的肩胛骨剔去肉,观察其各部位形状,以推测求相人的今昔和未来,凡中心右侧刀刃形凸起,上端外棱角高者,认为遇事如意;凡不呈其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六诏之一。施望欠为王,曾与邆赕诏王咩罗皮同伐南诏王蒙归义(皮逻阁),战败,退保牟苴和城(今邓川县城东北青索乡,又名史郎川)。南诏复进兵,部众溃,仅率家族之半,西走永昌(今云南
?—1433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
犴腿皮靴子。亦译作“熬罗西”。参见“和木楚热”(1448页)。
958—1055宋初吐蕃高僧。生于古格地区之农旺日丹纳(今属西藏阿里地区)。传为迦湿弥罗(今克什米尔)之尤日尤扎族之后裔。13岁从益西桑布出家为僧。吐蕃王族益西约(即天喇嘛)为在阿里振兴佛教,曾派其与
见“萧惠”(1991页)。
即“绥可”(1970页)。
1634—1699清代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衮布长子。驻牧土拉河南。顺治十二年(1655),继父位称汗,称斡齐赖赛因汗,为左翼长。与同族墨乐根诺颜、达尔汉诺
参见“坎儿井”(9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