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1796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乌齐忒氏。乾隆元年(1736),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二十四年(1759),授参赞大臣。二十七年(1762),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驻西宁。二十八年,因办事不力,革副都
见“濮”(2580页)。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明代蒙古族画家。字仲乐。明宫廷太监。博雅多识,专工人物鸟兽画。明人夏文彦《图绘宝鉴》赞其丹青“下笔无痕,为一代之妙”。
1762—1817清代学者。字仲瞿。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著作甚多,有《烟霞万古楼文集》,邓衍林《中国边疆图籍录》载其所著《西夏书》4册,未见传本。
见“固姑冠”(1431页)。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最大寺院之一。寺名为藏语音译,意为“野玫园”,全名野玫园大乘洲。与哲蚌寺、甘丹寺合称拉萨三大寺。位于拉萨市北3公里的色拉山麓。由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弟子释迦益西(《明史》作释迦也失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布帐篷。赫哲语音译。“昂库”亦作“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冬季外出狩猎的临时住所。过去用者不多,解放后多采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