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1214金朝宗室、大臣。本名阿怜,又作阿邻。女真族。完颜氏。世宗孙,显宗完颜允恭子。世宗大定二十五年(1185),封宿国公,加崇进。翌年,赐名瓒。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封沂王。明昌四年(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等级之一。统称“庸部”。这类奴隶专为非奴隶阶级的属民服务。包括“更”(奴隶)、“扬更”(奴下奴)及“宁更”(奴下奴之奴)。这类奴隶在吐蕃奴隶社会中占有很大比例。
1614—1649清初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与※阿济格、※多尔衮为同母兄弟。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父卒,年13,领15牛录,参与立皇太极为汗。为正白旗旗主贝勒。天
?—525北魏宗室。字伯僬,小字夜叉。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继子。宣武帝元恪时,任员外郎。娶灵太后妹为妻,及太后临朝,授通直散骑侍郎。妻被封为新平郡君,迁冯翊郡君,任女侍中。威势日盛,历迁散骑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始祖。又作孛罗罕。出身绰罗斯家族。※也先孙(一说为子),阿失帖木儿第四子。弘治(1488—1505)年间,与堂孙(一说侄)卜六阿歹驻牧于把思阔(巴里坤)之地。八年(1495),侄(
10世纪末萨曼王族反抗喀喇汗王朝的运动。999年,萨曼王朝为※喀喇汗王朝所灭,萨曼国王之弟阿布·伊卜拉欣·伊斯玛伊尔领导余部进行反抗,屡败※喀喇汗王朝军队,得号“孟塔西尔”(意为“常胜者”),故名。后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174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厄尔德尼俄尔克他克他耐。博尔济吉特氏。青海※固始汗孙※衮布长子。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父死,受命袭多罗贝勒爵。五十五年(1716),青海诸台吉定盟,分领和硕
“霍尔”藏语对蒙古人的称谓,指蒙古39部落。又称那克素39族。居青海、西藏交界处,即今丁青、色扎、尺牍、那雪、比姑、聂荣等宗。明末属蒙古王东宫武统治。后隶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雍正元年(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