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相传为西汉经学家。叶榆(今云南大理)人。据方志传称“天资颖出,过目成诵”,因感滇区与内地交通阻隔,当地多不知汉文典籍,故欲传导汉族文化,变革当地风俗。汉武帝元狩(前122—前117)间,闻司马相如至若
参见“通名制”(1968页)。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明代蒙古图们汗(土蛮)任命的执政大臣。嘉靖三十七年(1558),蒙古左翼察哈尔部的图们汗即位后,力图以和平方式统一分裂割据的蒙古各部,恢复大汗对全蒙古的统治,于万历初年(约1576—1582年之间),
见“尼剌部”(664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辉南县辉南镇。辖域东西132里,南北120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西及海龙府,南接柳河县,北邻磐石县。厅境沿革同※海龙府。明为海西
元朝大臣。蒙古阿儿剌氏。广平王※玉昔帖木儿长子。袭父职为右翼万户长。至大四年(1311),仁宗即位,授知枢密院事。皇庆元年(1312),封广平王。一说延祐七年(1320),英宗即位,其弟广平王脱忒哈以
705—774唐代佛教译经师。全称不空金刚,又称不空三藏。梵名阿目佉跋折罗。原籍北印度(一说狮子国)。婆罗门种姓。幼年随父移居中国。15岁出家,从金刚智学梵本悉昙章及声明论。精通梵语、巴利语,善解一切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弼齐噶岱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从兄※善巴附清,驻牧哈噜纳山。诏发杀虎口仓粟赈所属贫户。三十年(1691),赴
古城名。吐谷浑所筑。《太平寰宇记》卷154载:“三足城皆吐谷浑昔有此地时所筑”。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一带。属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