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律可罕
见“古儿罕”(440页)。
见“古儿罕”(440页)。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以辽西京道改置,治所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市)。辖大同、德兴2府,丰州、桓州、抚州、朔州、应州、蔚州和云内州7节镇州,弘州、净州、昌州、宣德州、武州、宁边州、东胜州等7刺史州,约当今河
清代西藏地方僧官。藏族。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咸丰三年(1853),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发遣宗喀后,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人民,由其代为经营。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明代彝族文物。成化二十一年(1485),由贵州水西宣慰使安贵荣主持铸造。钟周围刻有彝、汉铭文上下各四幅,记载安贵荣夫妇塑佛像、铸钟以及安放于永兴寺的经过。钟上所刻彝文文字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彝文。现存贵
即“太鲁水”(273页)。
见“西阳蛮”(696页)。
1108—1125西夏皇子。崇宗※李乾顺世子。辽国成安公主生。幼年聪慧。既长多才艺。夏元德七年(辽保大五年,1125)金国灭辽,辽主西走,即恸哭向父请兵赴援。及辽将李良辅宜水之败,累月不安。后知崇宗臣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阶级和奴隶。彝语“阿图阿加”的简译,意为“主人门里门外之奴”。因方言不同,又译作“瓦加”、“安家”等。由于来源各异,还有的称为“蒙柱”、“次黑”、“麻腰”、“策莫”(即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见“三娘子”(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