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
契丹后族姓氏。契丹遥辇氏联盟时期与遥辇八部通婚的审密部乙室己、拔里二族,在辽朝建立后,因阿保机敬慕汉高祖刘邦,以国姓耶律氏兼姓刘氏,后族的此二族比萧相国,遂以萧为氏。与契丹皇室通婚的其他部族,依此原由,也姓萧。奚族因世与契丹族通婚,故有姓萧者。金代改称石抹氏。
契丹后族姓氏。契丹遥辇氏联盟时期与遥辇八部通婚的审密部乙室己、拔里二族,在辽朝建立后,因阿保机敬慕汉高祖刘邦,以国姓耶律氏兼姓刘氏,后族的此二族比萧相国,遂以萧为氏。与契丹皇室通婚的其他部族,依此原由,也姓萧。奚族因世与契丹族通婚,故有姓萧者。金代改称石抹氏。
即“穄水”(2561页)。
约1617—1666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索长阿世孙。年17效力行间。天聪间,屡从太宗征战有功。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崇德三年(1638),由刑部理事官擢参政,兼正蓝旗满洲副都统。顺治元年
?—464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一作菟害真。郁久闾氏。※吴提子。北魏太平真君五年(444)父卒,继位,号“处可汗”(意为唯王)。十年(449)初,遭北魏拓跋焘三路大军进攻,兵至涿邪山(在今蒙古国阿尔泰山
见“犁汗王”(2072页)。
明代傣族土司。正统十四年(1449),析※干崖宣抚司地置。治所在今云南盈江县西北莲花山。时干崖宣抚司刀怕便为宣抚,朝京师,赐名思忠,以其子刀思效为副宣抚,居盏达。虽为干崖宣抚司之贰,然自相承代。明末,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又名贡却三培。出生于麦秀官人家族。入拉卜楞寺经院,在华热·丹却座前学习五部大论,通过多然巴立宗。任扎仓格贵和大经堂协熬。任密宗学院喇嘛翁则师时,严格督行寺规纪律。著有《嘉贝样讲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见“巴拉吉尔”(414页)。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见“真金”(18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