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厅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兼辖鄂尔多斯左翼后旗地。1916年改县。1969年划归土默特旗的行政区域部分设置土默特右旗。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兼辖鄂尔多斯左翼后旗地。1916年改县。1969年划归土默特旗的行政区域部分设置土默特右旗。
书名。清代韩超撰。1卷。作者号南溪,官至贵州巡抚。与胡林翼等镇压咸丰至同治年间的苗民起义。书中较详细地记载咸丰五年(1855),台拱(今台江)等地苗民起事过程。有《振绮堂丛书》本、《韩南溪四种》本等。
见“高定元”(1915页)。
?——1876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字玉农。居齐齐哈尔。咸丰二年(1852),以协领率黑龙江兵南征。五年(1855),加副都统衔,补呼兰城守尉。六年,参与镇压太平军,攻汉阳,晋副都统,赐号依勒固尔巴图鲁
清代对编入布特哈八旗充当骑兵之鄂伦春人的称呼。一作摩凌阿俄伦春。“摩凌阿”,满语,意为“马上”或“骑马的”。鄂伦春族于清初臣服清王朝,后因沙俄侵略大部分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清廷将其分编佐领入旗籍,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涅巴会议”的职司之一。常设一人,多由※“荒扎”(小头人)或荒扎子弟充任。负责管理“涅巴会议”的文件、档案等事务。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都拉特部。其先民一说是唐代西突厥的※“咄陆”,一说为15世纪蒙古“朵豁剌特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18—19世纪时,分别游牧于吹河、塔拉斯河及
元仁宗朝蒙古牧民暴动。延祐年间(1314—1320),朔漠遭风雪灾害,牲畜倒毙殆尽,人民流散,鬻妻儿为食。延祐六年(1319)七月,晋王也孙铁木儿部民暴动,劫掠豪富,因诸暴动间缺少配合,遭札鲁花赤囊加
摩崖名。金大定七年(1167)以女真字刻于摩崖上,追述收国二年(1116)在番儿必罕设立谋克事。因位于吉林省海龙县(今梅河口市)小杨树乡庆云堡村,故又名“海龙女真国书摩崖”、“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等。
见“耶律阮”(1301页)。
见“辖戛斯”(2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