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琦
明朝文臣。字廷圭。回族。福建闽县人。祖籍西域。元代著名诗人萨都刺后裔。宣德五年(1430)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为人耿介持正,学有源委,授编修,预修《仁宗实录》,升礼部右侍郎。
明朝文臣。字廷圭。回族。福建闽县人。祖籍西域。元代著名诗人萨都刺后裔。宣德五年(1430)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为人耿介持正,学有源委,授编修,预修《仁宗实录》,升礼部右侍郎。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见“伊希卡噶”(807页)。
书名。纪传体蒙古史。清末屠寄撰。160卷。内本纪18卷,列传129卷,表12卷,志1卷。全书未及修完,实存146卷。作者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任黑龙江舆图局总办时起,潜心研究元朝历史,穷20余年之
酒名。今四川羌、彝、藏族地区自酿的一种低度粮食酒。用青稞、大麦、玉米煮熟后拌以酒曲,置入罐中,外复以草发酵而成。味醇而带酸甜。因饮用时,用当地特产的箭竹杆数支,插入酒罐中吸吮,吸完后注入清水再饮,至味
参见“其拉”(1349页)。
清末民国时对景颇族人的一种泛称。当时分布在今德宏州境内的景颇族大多居于山上,故名。
清代水名。一作钮满河。黑龙江北岸支流,在精奇里江东,前苏联称布列亚河。本为中国境内之水,其流域,唐代为黑水靺鞨分布区,此后为女真人居地。清咸丰八年(1858),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瑷珲条约》,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三年(629)置,领契丹室韦部落(一说为契丹中的※室韦部,一说为契丹与室韦共同组成的部落)。初侨治营州(今辽宁朝阳)东北阳师镇,故命之为师州。隶营州都督府。为唐建契丹
见“萧挞凛”(1997页)。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