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阿细泼”(1212页)。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清代官名。光绪十年(1884),新疆置省,户部奏请添设新疆巡抚、布政使各一人。诏授刘锦棠任巡抚,魏光焘为布政使,是为设置之始。驻衙迪化(今乌鲁木齐)。辖镇迪道、阿克苏道、喀什噶尔道、伊塔道及其所属府、
清末中医家。安徽阜南县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曾任镇董事,回教协会副会长。幼承家学,钻研中医,造诣甚深,精内、外科,尤擅疑难杂症。为世人所称道。以“辨人之生死,救人于水火”闻名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安乐”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贤本名赛里,完颜斡鲁之子亦名赛里。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②(260页)。
唐代南诏国著名乐舞。异牟寻在位时(779—808)编创,经西川节度使韦皋改编。贞元十六年(800年),献给唐德宗,曾在长安皇宫麟德殿内演出,后被列为唐代14部乐舞之一。据文献记载,舞蹈者穿南诏衣,戴黑
见“癿加思兰”(816页)。
即“达犴”(19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