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巂诏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哈萨克汗。又译比里剌失。※塔赫尔汗兄弟。1533—1538年在位。时汗国处于分裂状态,各部自立可汗,各据一方。如汗国西部之阿克买德汗和七河流域的托格木汗,都各自为政,拒不服从其管辖,直接控制人口仅有两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又称新噶当派。因该派以戴黄色僧帽为标志。故又称“黄帽派”,清代则以“黄教”称之。宗喀巴(1357—1419,青海湟中宗喀地区人)创建。其自3岁于夏琼寺出家,至1409年,建黄教首寺甘
书名。又名《高昌行记》。宋王延德(937—1000)撰。1卷。延德开封东明(今河南兰考北)人。太平兴国(976—984)初,为御厨使,从征北汉,加尚食使,旋领蓟州刺史,兼掌皇城使、御辇院、左藏库。六年
①即翟氏,高车六种之一。春秋时赤狄(或赤翟)之裔,以族名为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居中原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因入居内地既久,故史籍常称其为丁零。见于《晋书》者有中山丁零翟鼠、翟斌、翟檀、翟辽、翟钊、翟真
赫哲族的一种选婚习俗。“说论”赫哲语音译,意为“烤肉叉”。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即以是否善于削烤肉叉为择婿标准。赫哲族认为善于削烤肉叉的必是劳动好的和捕鱼打猎的能手。因此女方在接受男
见“王罕”(201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参见“普济验方手册”(2294页)。
唐贞观初年,吐谷浑时扰河西,唐朝为扫除中西陆路交通之障碍,经营西域,于贞观八年(634),以吐谷浑寇凉州,拘禁唐使赵德楷为由,太宗亲下《讨吐谷浑诏》。翌年,唐将李靖统军从鄯州进击,破吐谷浑。继分兵两道
即“明马约”(14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