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图墨德达尔罕岱青”(1439页)。
?—177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雍正二年(1724),由拜唐阿累迁至头等侍卫。乾隆初,历官成都、三姓、宁古塔副都统。二十八年(1763),擢黑龙江将军。任内加强边疆守卫,先后派副都统湖尔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533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史称其“好读佛经,览书史”。景明四年(503),封汝南王。熙平二年(517),为中书监、仪同三司。寻坐杀人罪免官,以王归第。正光元年(520),
见“野里知吉带”(204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贺真城”(1778页)。
1768—183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五任堪布。藏族。嘉木样二世兄弟昂拉百户洛哲之长子。入拉卜楞寺,由嘉木样二世授沙弥戒,学习藏文。乾隆四十九年(1784),随嘉木样赴西藏拜隆多喇嘛强为师。后获拉然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怒族历史上著名民族英雄。传说生于碧江一区九村。生年适怒族第十一代祖先赤赤维时代,大致在十一、二世纪。曾领导怒族群众,联合傈僳、独龙等族人民战败傣族,迫使傣族南迁。使怒族得以在怒江地区生存下来。生前曾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