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参见“衮布”(2091页)。
1904年英军上校荣赫鹏强迫噶尔丹寺长罗生戛尔曾等签订非法的《拉萨条约》,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清政府不予批准,为挽回主权,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派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等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专
1401—1458明朝将领。原名福寿,字用钦。蒙古族。故元右丞相伯卜花孙,安太子。一说与和宁王阿鲁台同宗。祖居幽蓟(今河北北部)。洪武(1368—1398)中,伯(那海)、父投明朝,又以“靖难”功,受
参见“殖边学堂”(2191页)。和“满蒙学堂”(2393页)。
即“驼鹿”(1554页)。
即“倭尔托彦”(1889页)。
见“女真学”(146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次子。下辖三鄂拓克,附牧于阿玉奇汗。其子敦罗卜旺布1736—1741年为土尔扈特汗王。土尔扈特东返祖邦的著名首领策伯克多尔济系其曾孙。
?—1728清代四川乌蒙府土舍。彝族。因其侄乌蒙土知府禄万钟年幼,而掌府事及兵权。雍正四年(1726),率众反抗清廷改土归流措施。云贵总督鄂尔泰发兵镇压,被招降。随清军围攻乌蒙(今云南昭通市)、镇雄(
约1590—1646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又名田元,字太初,号墨颠。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楚产长子。承袭容美宣抚使职。崇祯十二年(1639),应征派副长官陈一圣等率所部土兵7千,自捐行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