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色户计
指各种户籍。元代居民按职业划分为民、军、站、匠、盐、儒、僧、道等约10种左右户籍。其中有由国家强制签充的,如军、站、匠、盐等户;有经考试或其他方式认可的,如儒、僧、道等户。每种户都须承担特定的封建义务,如军户服军役,站户承担站役,僧户念经等,其赋役负担各不相同,统称诸色户计。
指各种户籍。元代居民按职业划分为民、军、站、匠、盐、儒、僧、道等约10种左右户籍。其中有由国家强制签充的,如军、站、匠、盐等户;有经考试或其他方式认可的,如儒、僧、道等户。每种户都须承担特定的封建义务,如军户服军役,站户承担站役,僧户念经等,其赋役负担各不相同,统称诸色户计。
见“达鲁花赤”(734页)。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四子※阿尔苏博罗特孙,五乎囊台吉子。初驻牧于山西偏关外,后该地被俺答汗占据,遂与宾兔等西牧甘州(今甘肃张掖地区)塞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
见“石璟”(448页)。
金代杂税之一。金代发行纸币交钞,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钞法屡变,随出随废,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兴定元年(1217)五月,桑皮故纸已甚难得,遂令计价,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但限于征收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
即“率宾水”(2093页)。
见“伊思玛业勒汗”,(812页)。
?—173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西第什里次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父卒,袭札萨克多罗贝勒。五十六年(1717),率兵赴阿尔泰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
东汉时对南下附汉之匈奴人的称呼。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蒲奴单于立,右薁鞬日逐王比以己为前乌珠留若鞮单于长子,不得立,怀怨,遣使献匈奴地图,求内附。事觉,遂聚南边八部众于二十四年自立为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