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伊希丹毕坚赞” (812页)。
见“评皇券牒”(1170页)。
?—166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第四子。崇德元年(1636),从太宗皇太极征朝鲜,败朝鲜兵于陶山。四年(1639),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见“登闻鼓院”(2307页)。
1604—1636清初将领。又作萨哈廉。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第三子。通晓满、汉文字,战功卓著,政多建树。初授台吉。后金天命十年(1625),统兵援救蒙古科尔沁部,拒察哈尔
515—572北齐大臣。字明月。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左丞相※斛律金长子。工骑射,精武艺。北魏末,从父西征,因功擢都督。中兴元年(531)后,为高欢世子高澄亲信都督,迁征虏将军,累加卫将军。东魏武
官署名。理藩院前身。后金、清廷用以管理、控驭漠南游牧蒙古(内蒙古)各部而设。当成立于天聪六年(1632,一说崇德元年,1636)。承政,初为阿什达尔汉、达雅齐塔布囊;其参政,初为尼堪(纳喇氏)、扈什布
明代蒙古对文书、书记人员的称呼。蒙古语音译。亦译作笔写气、笔写记、毕七沁、毕克齐等。源于蒙元时代的必彻彻、必阇赤。宋彭大雅《黑鞑事略》载:“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文书耳”,“管文事则曰必彻彻”。
即“涿涂山”(2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