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里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契丹语音译,“兴盛”之意。辽世宗耶律阮的宫卫※积庆宫契丹语音译为“耶鲁盌斡鲁朵”。
?—1761见“奥里米”(2252页)。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鄂济氏。雍正元年(1723),由户部笔帖式授吏部主事,累迁至郎中。历任贵州布政使、广东巡抚。于要冲增兵驻守,在孤岛加强防御,由各府州县分
见“栋鄂部”(1572页)。
西域古地名。始见于《汉书·西域传》。西汉时为西域都护治所。西距龟兹300里,南至渠犁330里。据《汉书》所记四至道里,当位于今新疆轮台县东策云(策大雅、策特尔)。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置西域都护,
古诗名。1首。北宋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撰。是诗记述抚水州南僚人起义事件,据访问“村叟”写成,录“村叟”之言,颇有真实感。“南僚”,古族名,指居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见“铺马圣旨”(2233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能合啰”。掌管畜牧事,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4案头。
新疆塔吉克族民族乐器之一。塔吉克语音译,弹拨七弦琴。以杏木制成,形制比※热朴甫大。也是以羊肠线为弦,没有品,定弦多为#D1#FBB#FBB (从里到外)。音调低沉,不常用。据说它是代表“胡大”的声音。
羌族巫师名。羌语音译。尊称“阿爸许”,又称“释比”,俗称“端公”。有较高社会地位与威望。专门从事祭山、还愿、安神、驱鬼、治病、除秽、招魂、消灾以及男女合婚、婴儿命名、死者安葬和超度等活动。仅限男性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