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音阿拉克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辽太祖大圣大明天皇帝耶律阿保机年号。亦作神策。916—922年2月,凡7年。
即“库合真”(110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
吐蕃名僧。又名桑西达。据《大拔协》载,为跋赤热之子。早年奉赞普命学习梵语。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决定剃度僧人出家时,此人是第一位出家的吐蕃僧人,由菩提萨埵任亲教师,为其剃度为僧,取名贝央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武宗海山子图贴睦尔(文宗)于泰定元年(1324)始受封。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1683清代学者。初隶满洲镶蓝旗,后改隶内务府满洲镶黄旗。号海龙公。完颜金裔。顺治二年(1645),选授内院六品笔帖式。九年(1652)进士。擢刑部给事中。康熙七年(1668),任实录纂修官。译著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临潭县。因寺主向为侯氏家族,故名;又因在圆形城垣之间,亦称“圆城寺”。一说南宋绍兴十六年(1146)建;一说为元世祖忽必烈时自大都至西藏所建108寺之一。明永乐(1403—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