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桑扬敦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嘉河等处女真首领阿必察等128人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命阿必察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今人考在今黑龙江省宾县东枷板河流域。宣宗时(1425—
见“拽剌”(1620页)。
见“阿里耀卿”(1224页)。
古蛮夷赎死罪钱名。“倓”同“赕”,蛮夷语音译。秦昭襄王(公元前307—前251年在位)时,有白虎与群虎在秦、蜀、巴、汉境内伤人、遂以重金募能杀白虎者。※板楯蛮以杀白虎有功。秦与之盟曰:蛮夷杀人者得以倓
见“司廊”(654页)。
1624—164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贝勒※阿敏第四子。因其父于天聪四年(1630)坐罪,被废为庶人。后复入宗室。顺治五年(1648),随郑亲王济尔哈朗进军湖广,镇压反清斗争
古碑。位于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西12公里江边乡一碗水村西侧。为通往勐野井盐矿和普洱县的旧驿道。碑系细砂石制,高97厘米,宽52厘米,碑文约563字,立于嘉庆十六年(1881)秋。字迹损坏颇大。碑
即“阇鄽”(2105页)。
书名。壮族农民起义记略。一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十寨”,有时称“八寨”,指分布于今广西忻城、上林、来宾一带的思吉、周安、落洪、古卯、罗墨、古钵、古凭、都者及龙哈、布咳等地,为壮
民族语文词书及公文汇编。共4种版本,3种成书于明代,1种成书于清代。①明太祖朱元璋敕撰。蒙古族学者火源吉编纂。洪武十五年(1382)始编,二十二年(1389)刊行。包括两部分,前者为杂字,共收84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