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制度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著汇辑》)。
古族名。一说即※羯胡。世居北秀容川(今山西朔县西北,一说为今忻县)之尔朱氏即其重要一支。其先世居于尔朱川,遂以为氏。常领部落,世为酋帅。尔朱羽健在北魏登国(386—396)初为领民酋长,率契胡武士17
西夏文卷子式职官封号图表。木刻本,现存4个残卷。其中5921号卷面20×51厘米,从中间分成两列,自太皇、皇帝、皇太子以下分为七品: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六品、七品,与职官七品不同。每品左右横
明初在东北所设蒙古※兀良哈三卫之一。该部自称兀良哈(明人异译作五两案)。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名将兀良哈人※者勒篾(折里麦)后裔。者勒篾的后人率兀良哈人的一支入居东部封地朵颜山(大兴安岭南麓)一带,该部即
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分班轮流到京朝觐,故称。顺治五年(1648)规定蒙古王公、台吉、都统等于年节朝觐。六年规定,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
书名。元陆文圭(1252—1336)撰。20卷。文圭字子方,江阴(今属江苏)人。幼年颖悟,博通经史及天文地理律象医药算数之学。宋咸淳(1265—1274)初,以春秋中乡选;元延祐(1314—1320)
即“蒲昌海”(2319页)。
民国初年东蒙古王公反对库伦“独立”的会议。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遭到蒙古族各阶层的普遍反对。1912年9月及1913年10月,内蒙古哲里木盟10旗王公两次在长春举行东蒙古王公会
旧时德昂族民间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过完泼水节后的第三天举行。在大、中寨四面出入道口,以木搭起栅栏,称“鬼门”,在其附近的一棵大树叫“鬼树”。祭时必须在夜间五更时分,由头人※“达岗”
?—1236蒙古国皇子。又译曲出、斡赤、阔除。孛儿只斤氏。太宗第三子。曾被定为汗位继承人。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三道攻宋,率军取中道,拔枣阳,徇襄、邓,入郢,掳人口、牲畜数万而还。次年冬卒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