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哈萨克等族社会封建统治阶级中一个特殊阶层。为执法人员,负责处理民刑案件。原大多出自富裕平民家庭,由选举产生。其人必须能言善辩,娴于辞令,熟悉哈萨克习惯法,善于处理各种诉讼案件,佐部落头目管理牧民。最
即“达罕”(1901页)。
见“述律平”(1348页)。
蒙古语音译,亦译白通达、排生达。清代蒙古主管王府事务的官员。总揽府内庶务,掌管王府对外事宜。四等台吉待遇。额设1人,下设哈番两名,协助管理王府厨房、厩舍等事。
参见“阐”(2105页)。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修成,连同太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云南东部与贵州西部部分地区。司治南宁(今曲靖县)。统曲靖、普安、普定(治今贵州安顺)、潜江(今云南澄江)四路。境内居民主要为彝族及布依等族。
见“栋鄂部”(1572页)。
清代官名。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设,初名“代子”,后称“分得拔什库”,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称“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事务,终清一代不变。
1864—1923新疆哈萨克族诗人、音乐家。一生创作了大量诗歌,其中既有广大牧民喜闻乐见的口头歌谣,也有饱含战斗激情的叙事长诗。最著名的有《萨里哈与萨曼》、《木马》、《法兰西国王》、《努赫曼与纳合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