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穴骨只”(630页)。
①哈萨克等族社会封建统治阶级中一个特殊阶层。为执法人员,负责处理民刑案件。原大多出自富裕平民家庭,由选举产生。其人必须能言善辩,娴于辞令,熟悉哈萨克习惯法,善于处理各种诉讼案件,佐部落头目管理牧民。最
京语音译,又作“寄赖”。旧时京族社会一种经济协作关系,类似帮工。流行于广西防城县的巫头、山心等京族地区。分剥削型和互助型。前者出现在地主阶级和贫苦渔民之间,由占有渔箔(捕鱼工具)或投标使用渔箔的地主雇
参见“谢志珊”(2301页)。
书名。清同治年间(1862—1874)东阿居士撰。日记体裁。此书系据作者在西安的亲身见闻,对同治元年(1862)二月二十八日至二年(1863)十二月二十八日陕西回民起义、太平军进军陕西以及回民起义军沉
即“榜什”(2420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林答、乌陵,《高丽史》作乌临大。来源于部名。居孩懒水(亦作海罗依河,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一说海罗依河为今黑龙江汤原县境之伏尔基河)、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等地。金朝建立
元代行政区划名。位于今俄罗斯境内叶尼塞河上游。“益兰”意为蛇,传说山民见一巨蛇,因以为名。世祖至元七年(1270),置吉利吉思、乌斯、撼合纳、谦州、益兰州等处断事官(又称益兰州等五部断事官),治所益兰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修成,连同太
见“宰赛”(19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