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斯事件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由日喀则到拉萨,沿途勘测调查,并盗走200多帙珍贵藏文古籍和手稿,包括在印度已散失数百年之梵文著作。后被拉萨当局发现,将扎什伦布寺活佛处死,帕拉家族亦被流放和抄家,凡有牵连之僧俗上层,均受惩罚。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由日喀则到拉萨,沿途勘测调查,并盗走200多帙珍贵藏文古籍和手稿,包括在印度已散失数百年之梵文著作。后被拉萨当局发现,将扎什伦布寺活佛处死,帕拉家族亦被流放和抄家,凡有牵连之僧俗上层,均受惩罚。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著作。清末经学大师马复初撰。4卷。咸丰八年(1858)成书。复初(1794—1874),字德新,云南大理人,回族,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和伊斯兰教典籍,著述等身。此书卷一为“信源六箴”
清代回民文字狱事件。发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乾隆三十九年(1774),广东崖州三亚村(今海南省三亚市)回民海富润,游学内地。历经广西、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等省。四十六年(1781),从陕西至
653—729唐朝文臣。字行冲。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元氏。北魏常山王素连之后。少孤,为外祖司农卿韦机所养。及长,学识通博,尤擅音律及诂训之学。登进士第,累迁通事舍人。睿宗景云(710—711)中,九迁
?—1297伊儿汗国大臣。又译纳兀鲁思、尼佛鲁慈。蒙古斡亦剌部人。※阿儿浑之子。初佐阿鲁浑汗长子合赞,镇治呼罗珊(今伊朗霍腊散省与阿富汗西部)。娶伊儿汗阿八哈女秃坚术(托绀珠)公主为妻。至元二十六年(
书名。36卷,清张鉴别撰。本书辑录宋、辽、金、元诸史,旁及他史所载有关西夏史事,自党项拓跋氏兴起,至西夏建国与衰亡,每卷一事,概述其本末,于西夏朝重要史事,略具梗概。取材前详后略,间有作者按语与考辨,
西域古城名。见《新唐书·地理志》。《新唐书·西域传》作建德力城,又曰拘弥城,即宁弥故城。《大唐西域记》作媲摩城。在于阗东300里,建于德力河东。拘弥见《后汉书·西域传》,为东汉西域城郭之国,居宁弥城。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186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诺洛氏。由翻译生员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员外郎、甘肃布政使、署陕西按察使、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等。咸丰十一年(1861),奉命与乌里雅苏台将军明谊赴塔尔巴哈台,同沙俄
即“完颜昂”(1144页)。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