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达
见“鞑靼”(2488页)。
见“鞑靼”(2488页)。
契丹语音译。“木杯”、“木瓶”之意。宋人刁约于嘉祐元年(1056)出使契丹时,曾用汉语与契丹语交杂作《北语诗》,内有“钱行三匹裂”句,自注:“匹裂,似小木罂,以木为之,加黄漆。”
宋时统领邕州羁縻州县峒的官府名。亦称帅府。由唐※邕州都督府改称。先驻桂州(今桂林),由知桂州兼任,后驻邕州(今南宁),由知邕州兼任。下设提举、寨官,分别监控诸土官,镇压诸土民。
?—1718清代四川建昌土官。彝族。安承引之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随母岭氏向清军投诚,即授建昌(今四川西昌市)河西宣慰司宣慰使,颁给印信、号纸。五十七年(1718)卒,无嗣,由其母岭氏抚养内侄
南凉康王秃发利鹿孤年号。400—402年,凡3年。
见“大渤海国”(96页)。
见“猛骨孛罗”(2078页)。
见“兀讨温河千户所”(112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
?—1678※叶尔羌汗国宗室。东部统治者※阿都剌因汗第五子。受※阿布都拉哈汗之命,任哈密总督,以“圣战”名义侵扰明甘肃,其二兄※阿木伦·木汉默德汗反对此举。1653年阿木伦·木汉默德汗死后,巴拜占领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