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里忽
见“答里忽”(2239页)。
见“答里忽”(2239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即“碎奚”(2351页)。
?—329十六国时期前赵太子。字义光。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曜子。光初二年(319),立为皇太子。六年,父欲废其而立刘胤,以群臣谏请,作罢。十一年,前赵为后赵石勒所败,父被执杀。次年,与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
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语支之一。主要分布在中缅边境和中印边境东段一带。在中国境内,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的洛渝和察隅地区。使用人口不足5万。在国外,主要分布在缅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
?—1636后金时期蒙古王公。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六世孙,都喇勒诺颜子。初以兵助明,被后金所擒。后金天命五年(1620),释归。后为避察哈尔部侵扰,往依科尔沁。天聪二年(1628
旧称达木,藏语称“结古多”。 ①自治州名。在青海省西南部,与西藏、四川、新疆相邻接。面积40万平方公里,明清时辖25族(部落),皆系土司。唐宋为吐蕃地,明属朵甘都司,清属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常代表各族办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所设撒刺儿卫同作沙兰卫。